建筑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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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4-04-08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编辑:建筑工程学院    阅读:

关于开展 2023-2024 学年

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

学生〔2024〕22
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违纪处分管理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 根据《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规定》(青工发〔2020〕 92 号)文件精神,现就 2023-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

分解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《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 除规定》(青工发〔2020〕92 ),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相

关工作,组织专人负责保障学生正当权益。

2.各二级学院要对申请处分解除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认

真核实,对受处分后在校期间表现要进行详细调查。

3.符合处分解除条件的学生须如实填写《青岛工学院学 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》和学生入学以来原始成绩单(到四 号教学楼一层成绩自助打印服务终端打印,若成绩表中有成

绩显示为 60 分,需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并签字)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(一)学生违纪信息已录入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学生在 学综平台上提交申请,并同时在“打包附件 中上传以下材

PDF 版扫描件:

1.《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》(附件 1);

2.学生成绩单;


3.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思想汇报;

4.证书(同时证书原件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部);

以上每类材料只能提交一个 PDF 文件,如有多页请合并,

每项 PDF 文件重命名为“姓名+材料名称 ”。

(二)学生违纪信息未录入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学生,

需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:

1.《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》(附件 2);

2.学生成绩单;

3.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思想汇报;

4.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各二级学院于 4 15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工作程序中所 需的纸质版材料,连同附件 3 纸质版与电子版和处分解除相

关佐证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图书馆 206 办公室。

四、工作监督

对于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其申请处分解除的资 格并按照《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严肃处理。 本次处分解除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公开监督,如有异议,可在

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或学生工作部反映,并予实名举报。



人:纪丹丹

监督电话:0532-82285608

监督邮箱:qdgxyxsc@163.com





青岛工学院学生工作部

2024 4 8


附件 1

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
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政治

面貌


学院


班级


学号


申请

时间

联系

方式


处分

事由


处分

类别


处分时间



民主评议 结果


日,经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评议(应到 人,实到 ), 人同意解除该

同学违纪处分申请,同意人数达到本班同学 2/3 以上。

班长(签字)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团支书(签字):



(简要概述个人所符合的具体条件,证明材料可附页)

1.

2.

3.

4.

5.

学生签字:


(辅导员对该生综合表现的评述,及处理意见)





辅导员签字:



附件 2

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
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政治

面貌


学院


班级


学号


申请

时间

联系

方式


处分

事由


处分

类别


处分时间


民主评议 结果

日,经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评议(应到 人,实到 ), 人同意解除该

同学违纪处分申请,同意人数达到本班同学 2/3 以上。

班长(签字)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团支书(签字):


(简要概述个人所符合的具体条件,证明材料可附页)

1.

2.

3.

4.

5.

学生签字:


(辅导员对该生综合表现的评述,及处理意见)





辅导员签字:






党总支副书记签字:






学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:







校领导签字:



附件 3

XX 学院学生申请违纪处分解除人员名单


序号

姓名

学号

年级

专业班级

处分类别

处分时间